2017-06-16 14:05:04来源:纳税服务网作者:纪宏奎【 大 中 小 】添加收藏
北京pk10最新历史记录 www.jds9o.cn 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1000万元,借款期三年: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,年利率10%,双方约定三年期满后一次性还本付息。2016年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计提利息费用100万元。对甲公司计提但未支付的利息费用是否允许税前扣除?税务机关认为:计提但未支付的利息费用不允许税前扣除。其理由有两点:一是实际发生的利息支出必须是实际支付,未实际支付相应不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。比较典型的是国家税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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